离地只有十公分,居然还想做动作
“你跳都跳不起来,还搞那些花里胡哨的动作干嘛?”晚上打完球,随便投投篮,阿文对我说。
“谁打球逮到机会会不想秀一把呢?”
“你跳起来就只有十公分,还想做动作,就不怕弄巧成拙丢人现眼啊?”
“虽说我跳不起来,但不影响我想秀的心啊。”我回答他,“只要能漂亮地进一个球,之前投再多没进的球都无所谓,都不会有人去提起,尤其像我这样的选手。秀才会写诗那不是本事,篾匠会写诗那就是个优秀。”
“那你不累吗?本身就跳不起来,那上窜下跳的,多打两分钟就跑不动了。而且体重大的人打球经常跳的话容易伤膝盖。打球嘛,玩玩而已,伤到了可划不来啊。”
“是啊,”我回复到,“上一次就太久没打多打了会儿,抽筋了,一个星期走路都一瘸一拐的。”
“不是抽筋吗?”阿文有些不相信,“抽筋还拐了一周啊?”
“你不都说体重大的人受伤都比一般人难痊愈吗,是这样的。所以啊,难得打一次,打高兴了,就算跳不起来,也得张扬一把。”
“你可以学学那些地板流打法啊,就像NBA以前的迪奥邓肯,现在的约基奇,人家都不用跳一样把人晃的晕头转向的。技术流打法可以用一辈子,而且关键是不累……”
“但是不帅啊,你要知道这个问题。”我抢答他,“打球都不帅,能够 ...
我翩翩人才,你居然说我丑?
——“你是很丑啊,你生我气我还是要说”。
简直是无稽之谈,“想我三岁识千字,五岁背唐诗,七岁熟读四书五经,八岁精通诗词歌赋。”而本如是,博览群书,博古通今;才高八斗,学富五车;通材达识,智勇双全;温文尔雅,倜傥风流;英姿飒爽,气宇轩昂。看我翩翩人才,她居然说我丑?
我简直无法理解,何出此言?思不明,想不通,满腹疑云,大惑不解,犹不能不借酒消愁。一饮千杯,千杯不醉,不醉不归,不归何处,何处安心?“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?”酒龙诗虎,同有饮者?即便是把这皎洁冰清的玄兔,沉与大江浑浊洗涤,再挂天宫,或者清者自清,明者自明。但我翩翩人才,你何故说我丑?
说不好看者,或许自谦,或许委婉;说难看者,或者自谦,或者妒忌;说丑者,大概自知,大概讥讽。不过但凡有些良知,也不应该睁眼说瞎话。树高千丈,叶落归根,归根糜尘,供给助生,天理循环,天公地道,又何必苛责于我?我素来待人真诚,三茶六饭;处世和平,光明磊落;奉公守法,冰魂雪魄。似我翩翩人才,其实真为丑乎?
说无聊,甚是无聊;说无趣,甚是无趣;说可悲,甚是可悲。我翩翩人才,竟被人说丑。可悲者是人?可悲者是己?或无可无不可。
老黄牛之死
——“你要知道,一旦你做出这个决定,你就永远无法再改变了。利令智昏、过河拆桥、反脸无情、忘恩负义,这些标签可能会跟随你一辈子。你可能会被人唾骂、鄙夷,永远被人指指点点、说三道四。而自己也可能会内心饱受煎熬、充满悔恨。你确定你一定要这么做吗?”
——“我没得选择。”
——“怎么可能会没有选择?你回想一下,当你还小时,趴在它背上,散步在河边,青山绿水,清风白蝶,享受着这一切,大地一片祥和,生活满是和谐,内心充满宁静与惬意。到工作时,不用挥鞭,带着牛车锄犁,行走阡陌田间,它吃苦耐劳,辛勤工作,为你节约了多少时间与精力。路有千里,岁有春秋,朝夕相处,情近自然。看着它水汪汪的大眼睛,忠厚老实的形容,你的好帮手、好朋友,这么多年了,还是没有一点留念吗?”
——“差不多是时候了。”
——“你看它,一如既往地劳作着,就只把牛车锄犁放在那里,它都自觉地跪下去,转着角,套在脖子上,甩着尾巴,等着你带它上路、领它前行。它可能完全都不知道今朝是何朝,也可能不关心明天是哪天。他只知道看见你摆出了牛车锄犁,它就自觉扛身上去,难道你一点都不感动吗?”
——“差不多行了,我们真诚一点、现实一点好吗。现在出门谁还坐牛车 ...
固鸿鹄于桎梏而安
有人说:有的时候镣铐戴久了,反而忘记了它的存在。它当然是一直存在的,只要每一次伸张,你都能感觉到它的束缚。只有一直戴着且一直蜷缩在角落从来没有动过的人,或许才会忘记它。
有时候还是挺害怕使用“戴着镣铐跳舞”来形容规矩的束缚。或许真正的大舞者,会把镣铐变成一种优雅的舞姿,向观众表达的,并不是希望隐藏这镣铐。可惜一些不懂舞者,或许目光总只是在这镣铐上而忘记了其他所有,却仍感慨若是没有了这镣铐,这舞该有多么惊世骇俗、精彩绝伦。
我曾听到一首歌唱着这个词:没有理想的人不伤心。可能是因为实现理想的过程中,遭遇的种种挫折艰辛,甚至是破灭与中止。如果我没有理想,那就永远无法体会到理想破灭的伤心时刻。但有的人,或许从来一帆风顺,所有理想不自然间就变得触手可得,他同样可能不会体会到理想破灭的伤心,而是理想实现的无趣。
“钟期既遇,奏流水以何惭。”若是挥别理想,有知己相伴,所有伤心,或许也能减半。但“摔碎瑶琴凤尾寒,子期不在对谁弹。”有些理想,即便是实现了,终究也只是实现了一半。因为“这或许只是我的理想,却从来不是你的理想”。抑或“你总是告诉我我该做什么,但你从来没问我我想做什么。”志同道合之人之志,是异 ...
感天动地兄弟情
——“‘相逢意气为君饮,系马高楼垂柳边。’遥想我们兄弟初相识,人群中相视一笑,互相点头的那一分钟之后,无论做工、打球,都配合默契、所向披靡。同行同事无不啧啧称赞。不用张口,就知道双方所想,不用商议,就知双方行动。契阔谈讌,言笑晏晏,不知时光荏苒。
“朋友是不会背叛对方的,但兄弟也是人各有志。想你不辞而别,志追高远,借口了知,我只能送上祝福,私自想象你远去的背影。我们曾一起度过多少难关,打球凑不了人,喝酒聚不上角,我们都一一克服了。你曾说你每月浮沉拮据生活艰辛,我也时常陪同感慨叹息生活不易。但你已经走了进去,而让我只能迟疑。然这次分别可能再也无法一起感慨时艰,面面相觑,也不能畅想未来,浮躁终生。
“但你走之后,我终于开始明白,有些理想,终究是需要尝试,是需要实践。而这一切,都不是那么简单,而靠我独自一人,可能永远没法实现……”
——“你想说什么?”——“没什么,就是想问,我借给你的……”——“你紧催什么啊,我有钱了肯定会还你啊,我这不是没钱嘛。”——“可是你已经说过好……”——“你说我们兄弟你还怕我不还你吗?你就这么不相信我吗?现在真是个看钱的时代啊,无论多深的交情,都是金钱的奴隶。世风 ...
哪有什么超级英雄,都是假的《黑袍纠察队》
人们不是不需要英雄,人们需要的是真的英雄。
The dark of both(各怀鬼胎)一开始我并不是很愿意去看这部剧的,这到不是什么先抑后扬,而是它这个IP没什么名气,但宣传时又使用了“超级英雄类型”。无论从很早版本的理查德·唐纳等导演的《超人》系列、蒂姆·波顿指导的《蝙蝠侠》系列,还是休·杰克曼主演的《X战警》系列、托比·马奎尔主演的《蜘蛛侠》系列,基本就是我们小时候也就开始追崇超级英雄们了。
不过不管是小时候,还是新系列的这些DC、漫威的超英独立电影,依旧还是讲超级英雄拯救世界的故事,已经不是破墙而入哄小孩子哭的故事了。而且随着诺兰的《蝙蝠侠》三部曲,把超级英雄的内涵又提高了不少。即便是我也是2009年扎导《守望者》电影的爱好者,但是反乌托邦、反超英的故事看了很多,其实也没有看得很爽。
这部剧也大概是一样,虽然一眼就知道“The Seven”( 超级英雄团队“七巨头”)有类似“正义联盟”的影子(下同,根据个人先入主为说明),但是他们却少了一个重要角色:蝙蝠侠。我个觉得这很重要:第一,为什么The Seven即便是人造超能力,但是却真实拥有各项超能力的supe(超能力者),会困局与 ...
老格律人
大概写诗作词都是很讲究格律的,尤其是常有拜读老前辈的作品。所以说起什么平水韵、词林正韵、中华新韵,若不是标注个平平仄、仄仄平,倒也完全不懂。想起自己也偶尔自以为在写诗,终究是刻鹄类鹜,不明就里。
中学语文老师应当也没有仔细讲过格律吧,毕竟如果是我当年那个劲头,应该也会有些印象。但却记得《红楼梦》中却有着这么一段:“断不可看这样的诗。你们因不知诗,所以见了这浅近的就爱,一入了这个格局,再学不出来的。”或许这也就是我之前写了不少,都只是注意末字押韵的来由。
可是,当年轻人越来越不讲究,很多传统的东西,说不定也就丢掉了。写诗我肤浅地认为,自然是意更重要了,内容才是精华,体裁也算是增光添彩了。毕竟只要是佳作,放不进近体诗,都可说是古体诗。即便是糟粕的东西,都还能强行扯为打油诗。只不过,谁没事愿意在糟粕上花费大量时间呢?老一辈人或许会更加看重格律了,或许也是一种遗憾,遗憾可能年轻人已经没有办法在瓶子中装上好酒,只想着先把酒酿出来,用茅台的瓶子装个葡萄酒自然是不对味的。
有时候放下书本太久,光凭着爱好和记忆写写,都不敢再称之为诗,而看见他人的作品,竟也不敢评论。觉得规矩太多,要求太多,很困难,犯了 ...
微信空加空咨嗟
我依然记得当我终于加到有些中意的女生的微信时,那时的高兴、激动的心情。认识了两年终于有了一种联系方式,但却把她的名字当验证信息,不是备注而按下键盘确定键。而那就大概“把备注当成验证信息了”和“哈哈”的对话,就成为了一年多来唯一的聊天记录。
说起来也奇怪,每次加女同事微信的时候,我都还是蛮高兴的,或许是因为单身的缘故。但工作这些年,微信上零碎打的字都是和工作相关的。如果不是一个部门,大概就是分摊饭钱时加了微信,只留下一笔转账记录罢了。
是怕网络聊天还是不敢聊天呢?这个问题我偶尔也想过,甚至我还觉得,如果我早点渗透到那个中意的女生的言语生活中,她就不会被后辈牵走,一起大志另谋了。是可惜还是后悔,我也不知道。但我微信联系人中,还是有不少加了微信但一句话都没有聊过的同司女同事,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。
“不敢与人语”到还是被装饰成很多成分,什么社恐了、自卑了、腼腆了、怕事了……但到我这里了,好像也差不多,可是单拧出来,却好像是因为懒。没什么目的的话,做事就并不那么积极了,就像那些很多声讨996的,不都是把上班划水当成了理所当然的吗?有什么事情都当面说了,又不求讨个女朋友,微信上,又能说些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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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大致平淡也无趣
美国大选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,我躺在床上,眯着眼,依然觉得有些无聊,有些想睡觉。然而这辈子迫不得已去睡觉的时间还有很多,不必浪费这可睡可不睡的时刻。
吃瓜群众都热气腾腾,“我则异于是,无可无不可。”公司每个月给我交的公积金也就只有90块,买瓜倒也浪费,“何不食肉糜”?
工友们打完球都加班去了,我闲眯了三分钟,觉得晚上不吃饭是绝没有必要,肚子上的肉也是自己的肉,脖子上的肉也是自己的肉,而这些肉我并不能吃掉它们,但超市的猪肉我却可以,也没有听说过一顿不吃就能强身健骨的。
土豆我所爱食者也,青菜我亦愿食者也,二者皆眼前,俱弃而买肉者也。当天天都吃食堂4块钱套餐,顿顿都是土豆和··小白菜的时候,觉得偶尔还是应当吃点肉的。
如果不是竞争机制,或许也不会把套餐从6块变为4块。若不是为了避免做慈善,也不会只留两份菜而不是四份。所以连油星都只是植物油的时候,又降价了2元一斤的猪肉,便变得丰满漂亮起来,正如我,还是它。
反正我也是预想了很多计划,反正都知道那只是计划而已,所以“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”的惊喜我已然完全不期待。但偶尔主动吃肉的快乐到还是轻而易举。猪是跑不了的,我不吃你不吃总会被人吃,何不是为了我 ...
假如我真的弄死了这条流浪狗……
昨天晚上洗了个澡,擦着头出来,看见有条狗我在我寝室的椅子下。又脏又瘦又丑,还没有项圈。并没有张着嘴吐着舌头,也没有摇头晃脑,就死死盯着我。
一看群里面,原来是他们出去散步,不知道在哪里带了一条流浪狗,跟着他们一路带回了公司宿舍,还在路上拍了照片,似乎觉得有些兴奋,看着它又脏又瘦,可怜巴巴,带回来,就把它关到门外。以为它走了,原来跑我寝室来了,还叫我喂它饭吃。
我一眼就看这条狗不是一般的狗,因为它侧卧半趴在我椅子下,尾巴夹很深,一直盯着我,虽然看起来有点瘦弱。我也没什么吃的,找半天翻出一袋火腿肠,先丢半根给它。它根本就没有动,甚至闻都没有闻一下。当我想把火腿肠捡起来,还没走过去,它立马就把牙龇起来,没有出声,样子凶恶。根据我的经验,这一定是条恶狗,如果是在它的地盘,会主动攻击的那一种。
我十分生气,因为无论是虚张声势地吓它,还是拿棍子戳它,它都不动,就龇牙,捅到它就咬住我的扫帚,没咬时就狂叫,反正就是不动。虽然个头不是很大,但样子还是非常吓人,尤其是吱声露出尖牙的时候。如果是一般的狗,用棍子捅它,它可能是惨叫跑走,或者是四肢直立夹尾弓身,它就是躲在椅子下,也不动,就要咬。我小心一把撤开椅 ...